近日,云锡控股公司党委制定下发了《云锡集团(控股)公司实行纪委领导约谈领导干部的制度(试行)》,要求控股公司各级纪委领导约谈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听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业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的一种监督检查措施。
约谈制度明确,约谈的对象为控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约谈可随时进行。各级纪委发现所属单位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及在监督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廉洁从业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可以对该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约谈由各级纪委负责实施,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主谈。
约谈制度要求,对约谈对象进行约谈,应当告知其分管领导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应当就约谈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报纪委。约谈对象有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的,应当将整改情况在上报的书面材料中予以说明。约谈对象应当根据纪委的要求就约谈情况在本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报告。约谈结束后,纪委应当将约谈对象基本情况及约谈事由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同时要求对约谈的内容严格保密,遵守相关程序规定;约谈对象不得借故推诿、拖延接受约谈,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约谈制度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厅网站